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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粮食烘干中心(点)将达450个以上,以满足全省粮食产地烘干需求。
为补齐云南省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加快提升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方案》明确,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新建或改造一批粮食烘干中心(点)。到2025年,全省粮食烘干中心(点)达到450个以上,基本满足全省粮食产地烘干需求。从布局看,以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补范围内36个县(市、区)及粮食播种面积50万亩以上的15个县(市、区)为重点,烘干点服务辐射面积不得低于100亩,烘干中心服务辐射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
围绕上述目标,云南提出4项主要任务,即优化完善建设布局、推进设施装备转型升级、增强烘干作业服务能力、支持新型粮食烘储设备研发。具体要求包括,科学合理布局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布局和规模,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推动粮食烘干中心(点)布局与粮食生产相协调、规模与烘干需求相匹配,防止重复建设和浪费闲置。
从设施装备转型升级看,云南将积极推动新建扩建一批节能高效、智能化、信息化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点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区)房等,配备批次处理量50吨及以下的单套循环式烘干机。烘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储粮设施以及烘干厂(区)房等,其中配备组合式循环式烘干机的,批次处理量应在50吨以上;配备连续式烘干机的,日处理量应在100吨以上。云南支持对现有的粮食烘干机进行燃煤热源更新及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逐步淘汰落后机型,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清洁燃油和太阳能等热源,实现粮食烘干机达标排放,力争到2025年,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完成粮食烘干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方案》明确,建立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改、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以及电力、燃气、石油、石化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农政策引导作用,将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烘干设备补助标准提高到35%,启动实施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工作。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烘干中心(点)提供信贷担保支持。
《方案》明确,粮食烘干中心(点)用地用电统一按农用标准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力度,对于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必须与主业同步建设,无法分割独立存在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对于不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可以独立存在并集中建设,提供工厂化烘干服务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纳入建设用地管理。(首席记者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