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日前,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座谈会在厦门召开。
2024年是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指出,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厦门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最独特的政策优势。
30年来,厦门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共制定现行有效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35部,其中,属于创制性立法的80余部,全国首创18部,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环境保护、两岸融合等方方面面,形成了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和衔接、相对完整齐全的经济特区地方法规体系。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表示,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工作分量重、成色足,覆盖广、首创多,机制活、质量高,为福建地方立法提供了新鲜而有益的经验,同时也为国家相关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样本。
会上,王洪祥提出,新征程上,要做到“七个把握好”,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立法“试验田”的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新局面,助力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国豪表示,新起点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从30年的成功实践中汲取发展力量,总结探索立法引领改革新路径,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动立法与改革协同推进,把立法权优势更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