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我市将通过发放3000万元数字消费券、红包等促进消费。 刘东华 摄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免除6个月租金,安排3000万元“红包”促消费,奖励旅行社最高200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我市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5个方面、12条举措,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减轻负担、渡过难关、恢复元气。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延续去年“1+N”助企纾困政策体系做法,即“1”个普惠性政策加“N”个各区、各行业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正是其中的“普惠性政策”的具体举措。此外,关于去年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N”个助企纾困政策,将有近20个政策同步延续,市区相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订中,近期将陆续发布实施。记者 张诗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开通融资“绿色通道”
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措施》指出,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建立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绿色通道”。引导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优惠利率的应急贷款、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鼓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并取消反担保。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适用主体进一步扩展
《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房产税等,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困难减免。
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全年最高免除6个月租金
《措施》提出,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免租期从2022年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支持企业稳岗
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政策
2022年5月至12月,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
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
发放3000万元“红包”促消费
《措施》对市场消费、会展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给予真金白银的扶持。
在2022年4月至6月,举办网上消费季活动,安排3000万元以发放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带动形成消费热点,所需资金由各区安排支出。
对已报备计划于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补助;对举办场地提供方,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补助金额的10%给予补助。
适当延长旅游客车运输经营权期限和车辆营运期限。根据企业申请,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旅游客车在强制报废期限内给予延长经营权期限和车辆营运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022年4月至6月,对在本市注册从事厦金小三通客运业务的水路运输企业,因停航影响其厦金客运船舶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每艘客船每月6万元予以补助。对从事厦金小三通客运业务的码头企业,因停航影响其保持基本运营需要的费用按照每月20万元予以补助。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支持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承接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工会活动。对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委托旅行社承办的业务,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
支持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对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研学且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以消费发票总额的10%予以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旅行社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晚20元/间,第2晚30元/间、第3晚至第5晚40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小贴士】
对于上述举措,企业申报流程如何?需准备哪些申报材料?可关注“厦门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详见《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