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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创造,折射时代价值,跨越甲子,“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年来,天津大力发扬“枫桥”精神,汲取“枫桥”力量,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推进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颁布实施《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走出了一条符合天津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新路径,积极打造“枫桥经验”天津海河版。
“枫桥经验”来源于基层、丰富在基层、落脚在基层。日前,中央政法委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市红桥区和苑街道、河西区越秀路街道港云里社区、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三个单位入选。我市基层组织、广大群众与“枫桥”的故事,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天津丰富发展的生动例证。
抓前端、治未病,发扬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创造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6年4月,天津市规模最大的棚户区──西于庄片区改造还迁,红桥区和苑街道应运而生,这里的136栋高层居民楼好比“竖起来的胡同”,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带来了更多邻里矛盾、物业纠纷。
“居民们对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要求越来越高,仅靠社区民警、司法所干部是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的,怎么办?我们完善创新机制,让更多区级政法干警向街道下沉、驻街政法干警向社区下沉,将专业法治力量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红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洪明说。
在和苑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警务室、社区法庭、检察公益岗、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政法平台载体贯通了法治服务“最后一米”。正在社区法庭值守的红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周洁表示,通过诉前调解、社区庭审等方式,边办案边普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同样发挥“前哨”“探头”作用的,还有一股不断壮大的群防群治力量──社区志愿者。针对棚户区居民特点,和苑街道以社会组织联合会为载体,组建了72支志愿者队伍,共4485名队员,让老街坊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其中2023年6月组建的“红桥红警”志愿者队伍,由社区民警日常管理,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邻里优势,及时发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
“公检法司”和社会力量全部嵌入街道、社区,谁来统筹这两支队伍?“区委政法委在街道成立政法工作组,由政法委员担任组长,并为组长充分赋权。”红桥区和苑街道政法委员刘昊介绍,政法委员在管人上有考核评价权,在管事上有责令改正权,在管责上有问责建议权,有力推动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政法委员统筹“政法干警+社会力量”的调处合力成效显现,和苑街道2023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数量同比下降21.98%,化解率达到98%,同比上升10.2%。
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治理,我市探索形成了一大批根植基层实际的新典型、新做法。北辰区人民法院青光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半径,将“流动法庭”直接设置在拆迁指挥部,搭建镇村两级化解平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青光村等万人大村实现“零诉讼”“零信访”。东丽区结合中小企业和灵活就业群体多、劳动人事纠纷数量大的情况,创新预防化解劳动人事纠纷机制,实行仲裁、工会、信访、司法、法院共同参与,部门联合、队伍联建、问题联治、执行联动的“五方四联”工作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实现劳动就业质量和营商环境双提升。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市深入开展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邀请1024名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建立110接报警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矛调机制在“你”身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等专项行动,大量的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听民意、聚民智,发扬以民为本、春风化雨的和合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
对于大多数老旧小区来说,停车位紧张是个绕不过去的难题,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少。而就是这样的“老大难”在河西区越秀路街道港云里社区得到圆满解决。
“港云里原有158个车位,而居民有1023辆车需要停车位,院内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数量居高不下。”港云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茜多次倾听“有车族”和“无车族”的意见,认为居民的诉求没有对错、只有不同,可以让双方一起坐下来换位思考、深入讨论。于是,她利用“红色议事厅”先后组织500余名居民召开21场协商议事会,在停车问题上达成“居民为主、分类管理、限量进入、错时停放”的共识。
共识达成了,如何挖掘车位资源?有的居民提出:“小区宣传栏位置不合理,能不能动一下?”孙茜经过分析,觉得有些栏板确实可以合并,于是挪动了两排,腾出了7个停车位。这一举措赢得了居民的认可和信任:“没想到居委会先动了自己的地方。”就这样,在居民们的共同商议下,通过树木移栽、便道改坡、协调一楼居民窗前空间等措施,将小区内停车位增加到了314个。
同时,社区运用三级吹哨报到机制,由交管部门在小区外道路设置限时停车泊位,由区停车办协调周边停车场提供错峰停车服务,对接周边单位开展“潮汐式停车”,共为居民拓展停车位1187个。
通过解决停车难问题,港云里社区党委认识到:对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要搭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平台,使群众深切感受到“千难万难依靠党组织就不难”。
在武清区东蒲洼街道蒲瑞馨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老沙调解工作室”的蓝色牌匾与便民服务站、警务站一样醒目,武清区司法局退休干部沙乃臻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继续发光发热,以法服人、以理明人、以情感人,巧妙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
“除了‘老沙’,还有‘老门’‘老周’,都是武清区的金牌调解员。他们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促进调解工作中情、理、法的融合。”东蒲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浩说,居民无论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都愿到乡贤调解工作室里说一说,矛盾在这里化解,心结在这里打开。据统计,武清区将1400余名乡贤成建制、有体系地组织发动起来,化解了全区40%以上的矛盾纠纷。
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目前,全市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已经达到1.67万人,占到全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75.1%,有力补充了基层调解力量,构建起群众事群众解的矛盾纠纷化解人民防线。
出实招、见实效,发扬就地解决、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
人民至上、造福人民是“枫桥经验”的落脚点,必须坚持事要解决、事心双解,以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来取信于民。
河东区大王庄街道老旧房屋集中、拆迁面积大、遗留问题多,可谓天津老城区拆迁问题的缩影。秉持着“敢于啃硬骨头、主官上,坚持为民惠民、依法处置”工作理念,大王庄街道运用“三有推定”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近年来,累计化解征地拆迁类矛盾纠纷1886户。
居民张某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对他的自建房屋按照正式房屋进行补偿,且其家庭负担沉重,希望按低保政策给予困难补助。因此,如何兼顾历史和现实,综合考虑远年拆迁政策和当事人实际困难解决拆迁纠纷成为调处的关键。
“首先,推定群众有理,查清诉求情况。”大王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虹说,街道党工委坚持换位思考,推定群众诉求合理,多次接待张某了解他的诉求,并根据其提供的问题线索和证明材料启动重新调查程序。
“站稳群众立场,推定工作有失。”经工作复盘发现,张某《拆迁协议》中仅对正式房屋进行记载,并未提及自建房屋。但街道通过多方联系,寻找到相关产权单位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院内确有1间远年自建房屋。
“兼顾历史现实,推定问题有解。”街道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住建委等部门接待张某,进一步分析研判,最终按照实际情况解决了张某房屋拆迁补偿诉求,做到了既不突破现行法律政策,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以此为鉴,在解决复杂的矛盾纠纷中,我们要认真复盘、了解实情,推定群众有理,帮助群众一起找理,不回避问题、不回避失误,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河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陆明认为,只有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枫桥经验”发展得好不好关键在于落实,没有成效的基层治理无异于“纸上谈兵”。着眼让群众既能找到人,也能解决事,我市20多个市级部门、10多个区级部门分别进驻同级矛调中心,市、区、街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轮班到各级矛调中心接访约访,有效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吸附在当地。同时,建立明晰的全科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反馈—群众评价—考核问效的工作流程,初访化解率达到96.6%。
从一地“盆景”到处处“枫景”,从“一地之计”上升为“长治之策”。如何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津结合实际给出了不同答案,但所有做法都离不开一个核心关键──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激活基层治理的新动能、新活力,由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持续提升未来可期。(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