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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是深圳市重点培育打造的文化产业功能区。园区依托当地文化装备、文化终端等数字硬件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内容、数字设计、数字服务等数字文化产业。布局西部数创产业总部核心区、中部产学研孵化核心区、东部数创装备智造核心区等三个核心区,以产业走廊形式串联天安云谷、星河云海等31个文化产业园、楼宇及空间,构建起“一廊三核多支点”产业空间体系,不断放大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截至2021年底,园区已集聚文化企业1.2万家,入驻文化企业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达1773.8亿元,税收总额为151.99亿元,园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深圳全市的14.5%,成为当地文化建设高地和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2023年3月,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在第十九届深圳文博会期间举行的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论坛上,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管理中心主任彭罡结合园区发展历程,以“功能区型园区示范性发展的龙岗路径”为题作主旨发言,分享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从规划背景到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发言全文如下:
我想用三个关键词,跟大家汇报一下我们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在功能区型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做法。
第一个关键词:“起”——起因、起点与发展沿革
2017年2月,我们提出在龙岗建设一个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设想。经过六年的发展,2023年3月,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成功创建成为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回顾建设历程,起因主要基于四个方面。
一是数字创意产业首次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16年底,“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期间再次被列入。
二是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文化产业带状发展的战略规划。2017年4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了“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又提出了“四群七带”的空间布局。
三是深圳的创新基因。在科技部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0》中,深圳以87.79分的成绩位列全国创新型城市第一。
四是龙岗扎实的数字创意产业基础。龙岗作为华为总部所在地,还集聚了康冠、兆驰、艾比森、冠旭等超高清显示终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以及音响设备等数字创意装备领域内的头部企业,是国内数字硬件和数字终端积聚度最高的区域。
第二个关键词:“示”——走廊特点与成效展示
一、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是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走廊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将数字创意产业列入“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的整体规划中,并将走廊作为全市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一核一廊多中心”布局的重要载体即其中的“一廊”。
二、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是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区域文化产业带。走廊作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区域文化合作的重大举措,两次被写入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
三、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是首个数字创意全产业链集聚区。走廊作为国内数字创意装备产业高度集聚的区域,数字内容、数字设计、数字服务等业态依托硬件业优势快速发展。同时,由于走廊贯穿数字创意产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因此可以说是全国首个数字创意全产业链集聚区。
第三个关键词:“范”——龙岗对功能区型园区示范性发展的探索
根据我们在基层的实践和观察,文化产业园区特别是一线大城市的园区发展,呈现出五个方面的趋势:
一是地理区位日趋远郊化。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受城市更新和综合成本的影响,文化产业园区搬离城市中心区,向近郊甚至远郊发展的趋势日益突出。
二是存活周期日趋短期化。古话说文化“养人”,现在来说文化也“养地”,地养“熟”后就会拆旧楼盖新楼,“地产”就会挤压“文产”。
三是空间形态日趋高空化。传统文化产业园区的空间形态多由旧厂房、旧工业区、旧街区改造而成,是横向发展。随着城市更新加速,文化产业园区开始纵向发展,向高层写字楼集聚。
四是发展规模日趋小型化。受地产、城市更新、运营成本、房租水平等综合因素叠加影响,与前几年动辄数万平方的规模相比,文化产业园区规模普遍“缩水”“瘦身”。
五是空间分布日趋碎片化。在大中城市中,目前仍然通过旧工业区改造的文化产业园区,基本上位于被地产“遗忘”的片区;通过城市更新而“上楼”的文化产业园区,基本上位于租金水平偏低的区域。因此,文化产业园区在空间分布上日益处于“见缝插针”状态。
基于上述发展趋势,在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的大城市,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园区逐步被整合成文化产业功能区甚至直接被取代,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也因此应运而生,并经过探索,构建了五大体系。
一是“1+8+N”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发展体系。针对上述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五大趋势,走廊探索构建了多层次的产业集聚空间发展体系。这个1就是指走廊,8是指8种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的形态,N是指现有及未来渐增的经认定的多家园区。其中,针对文化产业的集聚空间形态,我们制定了园区、街区、楼宇、专类空间、创新孵化基地、消费创新基地、影视拍摄基地、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等八种形态的集聚空间认定办法,鼓励文化产业空间多样化发展。我们为什么要做这八种空间形态,就是为了让我们政府的政策全覆盖。所有愿意做空间集聚的,无论大小,都有政策可以覆盖。
二是“三区合一”的产城融合体系。走廊针对“白天人声鼎沸,晚上门可罗雀”等配套设施缺乏问题,探索构建园区、社区、城区“三区合一”的产城融合体系。针对园区,加强配套建设,解决企业员工“吃住娱”问题。针对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推动园区社区融合。针对城区,园区承担旅游休闲公教等城市服务功能。
三是“1+1+3”扶持政策体系。针对政策少、扶持弱、“撒胡椒面”等政策扶持问题,探索构建“1+1+3”扶持政策体系。主要是一个文化产业政策,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一个数字创意政策,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三个认定办法,包括《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总结起来,就是“专精特新”四个特点。“专”,就是我们做的政策非常专业、专注;“精”指的是政策的精准;“特”指的是特别有诚意,如招商条款最高可以扶持两千万,鼓励企业落户走廊;“新”指的是创新扶持手段,针对走廊的不同区位进行差异化扶持。
三是“政企园”联动招商体系。针对写字楼空置率高企和后疫情时代各地招商“内卷”等问题,探索构建“政企园”三方联动的招商体系。政府部门层面,出台走廊招商引资专属政策,组建招商引资指挥部,搭建异地招商平台,同时想尽办法将走廊的品牌“流量”转化成“留量”,特别是企业需要的“销量”和政府重视的“产量”。企业层面,紧紧依托华为、腾讯等行业龙头企业,招引其生态上的数字创意类企业落户。任何一个做园区的,一定要抓住一个龙头老大,这样会把它的生态伙伴引进来。园区层面,园区与政府联动招商,出台园区专属配套招商引资政策。
四是立体化、全方位协同发展体系。针对走廊内部园区相互间关联度弱,及各独立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探索构建了立体化全方位的协同发展体系,做了六方面工作,包括设计制作“走廊七星”标识工程、建设运营走廊展示中心、规划建成“五朵云”五个数创龙头产业空间,规划设计10条参观考察路线、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销、设计实施“1+2+N”走廊携行计划。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在做好跨区域与其他园区携行的同时,我们也在走廊内部对30多个园区做了一个携行计划,主要以天安云谷作为核心,来带动其他园区协同发展。
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的未来愿景,是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涵盖数字创意全产业链的年营收突破3000亿元、汇聚各类人才超过30万人的“超级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