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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环境保护税在全国实施6周年,也是水资源税在山西省试点7周年。一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坚持立足自身职能,用足用好环保税和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充分将“绿色税制”转化为“绿色发展”的有力支点。
“环保税的开征,让我们走上了一条转型之路,实现了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孟雅慧表示。为确保环保税纳税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云冈区税务局成立了“绿色税收管家”团队,主动送政策、做解读、勤辅导,去年该企业享受的环境保护税减免税额就达到1100余万元。在税务部门支持下,该企业主动转变观念从“要我减排”到“我要减排”,在环保技术研发上深耕细作,形成了煤炭就地转化、污水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的循环产业链,真正让“黑色煤炭”走出了“绿色发电”之路。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与云冈区相邻的新荣区,伴随着环保税开征,以“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为原则的正向激励机制,已经促进企业主动减少污染排放,推动绿色转型。例如,大同市新荣区绿港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一开始由于锅炉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导致第四季度供热季要缴纳环保税14万余元。后来该企业在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下,主动减少污染排放,统一对锅炉设备进行超低排放及脱硫脱硝升级改造。经过改造,企业当年四季度环保税仅仅需要缴纳0.68万元,实现了绿色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目前,新荣区所有洗煤厂均搭建了封闭性煤棚,堆存装卸入棚,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的理念深入企业。
而在浑源县,为帮助辖区内企业用好水资源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浑源县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筛选,列出水资源税涉税重点企业,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点对点宣传政策,帮助企业算好“节水账”,鼓励企业更新技术、节约用水,让税惠政策充分释放绿色效应。“为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公司一直在改造设备,我们今年一季度缴纳的水资源税比去年一季度明显减少了。”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北服务区管理分公司负责人郑宏表示。
在左云县,国家税务总局左云县税务局积极作为,开展绿色税收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环保税和水资源税知识,为推进绿色税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据统计,环保税和水资源税开征以来,左云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显著下降,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河流水质也得到改善,地下水位稳定回升。
下一步,山西省税务局将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绿色税制”引领作用,推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企业向“绿”而兴。(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斌 通讯员 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