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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贸促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国际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共同签署《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据介绍,中欧班列是陕西向西开放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纽带,法治保障涉及领域广、链条长、主体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各方协同推进。树立“一盘棋”的意识,立足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共同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不断形成常态长效的合作格局。
立足中欧班列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涉外法治领域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加强靶向研究,开展联合攻关。努力从司法实践中提炼规则、从理论研究中寻找答案,推动司法实务与法学研究良性互动、双向赋能。
强化规则引领,深化多元共治,协同高效化解涉班列各类矛盾纠纷,共同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推动成果转化运用,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指引,为企业风险防范提供支持,共同把研究基地建设成为服务开放大局的重要法治平台。
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立足中欧班列开行实践,聚焦中欧班列跨境运输、国际贸易、物流金融、多式联运等领域的司法实践难题与法律理论问题,整合法律实务与法学研究优质资源,共同打造专业化、国际化、规范化的中欧班列司法研究与法律服务平台。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迈入实体化运行的新阶段,各方将全面落实框架协议内容,携手并肩、同向发力,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护航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签约仪式后,各单位围绕建设、运用好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进行座谈。(记者 刘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