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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记者从宁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宁夏将围绕打造高品质生活,聚焦应保尽保,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采取“一扩、两提、三完善”工作措施,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
据悉,2023年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比例达到3.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比制度建立之初上涨了387%。率先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整省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率先实现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将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提高至1687元,较2018年增长40.1%。7次调整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月人均伤残津贴4233元,较2018年增长19%。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补贴80.86亿元帮助24.6万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筹集6亿元将2.4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每年为低保对象、边缘家庭等特殊群体代缴社保费1000余万元,出台政策一揽子解决了13万劳务移民社保问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较2020年末增加了81.07万人,增长11.4%。
2024年,自治区人社厅将采取“一扩、两提、三完善”工作措施,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
“一扩”,就是扩大社保覆盖面。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26万人、125万人和149万人。在重点人群上,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三类群体,适应人口跨区域大规模流动和就业多样化趋势。在工作举措上,继续实施对各市县区的养老保险考核,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的考核,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目标引领参保。在方式方法上,全力落实社保数据治理先行先试全国试点,组织开展“数据找人”扩面行动,促进各部门扩面联动、数据动态监测,将更多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险保障范围。
“两提”,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提高工伤保险待遇。自治区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年提高60元,各市县也有相应的增长。紧跟国家部署,稳步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政策规定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健全工伤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加强与商保公司协作,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三完善”,即完善政策制度,完善经办服务和完善社保信息化,积极构建政策、经办、数字化服务体系,适应群众多元多样化社保需求。宁夏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制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平台企业为重点,跟进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府院联席机制”。强化人防、技防、制防、群防“四防协同”,守护基金安全。(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文攀 通讯员 杨璞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