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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记者从宁夏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了解到,2023年全区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有力保障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3年1-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7亿元,超出上年全年规模,增长8.4%;财政支出1530.6亿元,增长5.6%。其中,民生支出1167.6亿元,增长6.5%,占财政支出比重76.3%,高于上年同期0.7个百分点。同时,自治区连续6年获得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A等次,获奖励资金1.5亿元。自治区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并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60条”财税政策措施,全年共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2.2亿元,统筹安排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75.9亿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我区产业结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据了解,为加大安全生产支持力度,2023年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92.5亿元,有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资金需求。切实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截至2023年11月底,自治区补助市县转移支付964.6亿元,为上年全年的104.5%。
新的一年,全区财政部门将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强化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我们会重点支持创新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支持投资和消费、支持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生态、民生工作并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宁夏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剑表示。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攀 通讯员 王晞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