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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追回公交企业违规领取补贴资金,并修订完善了《宁波市民营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财政补贴方案》,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规范管理。
去年,在宁波市本级公共交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宁波市审计局发现公交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提前领取车辆购置费贴息补贴、多领取运营里程补贴以及广告收入补贴等问题。审计要求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管理,建议加大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监管力度,并收回提前拨付的贴息补贴和多发放的财政补贴。
宁波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相关公交企业将提前领取的车辆购置费贴息补贴,多领取的运营里程、广告收入等财政补贴资金如数退回。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宁波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完善了《宁波市民营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财政补贴方案》,明确了公交管理工作责权关系,严格财务核算申请,规范公交成本管控,对原方案中的车辆购置费贴息补贴条款作了进一步优化,对广告等收入的抵扣范围和计算方法也作了明确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强调,将定期对公交企业申报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金外处 王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