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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一住宅。 林波 摄
中新网宁波8月9日电(林波 张彩娜符涵)8月9日,据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宁波市住建局”)消息,到2023年底,该市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覆盖目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工人,对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实现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宁波积极拓展公共服务行业收入困难无房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发布实施了《关于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通知》,对一线环卫工人实施精准保障。
据悉,宁波将对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1年、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当地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含职工宿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非本地户籍一线环卫工人予以全面公租房政策倾斜,取消户籍、社保、年龄、积分评价等其他限制条件。
一方面宁波市将“无房环卫工人”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提高租赁补贴保障水平,另一方面根据环卫工人分散作业特性明显,职住平衡要求相对突出的特点,加大公租房筹措力度,要求宁波各区县(市)2022年至2024年每年从公租房腾退房源中安排不低于50%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一线环卫工人实施定向配租。
除了通过公租房渠道保障,宁波还将通过改善现有环卫职工宿舍条件、新增环卫职工宿舍数量等专用宿舍保障方式,为需要就近居住的环卫工人定向提供专用房源;通过租赁市场试点培育等市场房源保障方式,为环卫工人提供更多小套型低租金的市场房源。
据介绍,宁波争取在2022年底前,对目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1年的9467人中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实现应保尽保;2023年底前,对目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未满1年的1244人中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实现应保尽保。
据了解,一直以来,宁波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通过努力,建立健全了以公租房为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集“租、售、补、改”四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比较早地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同时兼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宁波市已累计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5.2万余户。
据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及转型发展方向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加快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实现居住领域共同富裕的新途径,迅速形成统一规范、成熟稳定、城乡协调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补改并举的住房保障新发展格局,把宁波打造成“甬有安居”共同富裕创新发展先行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