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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4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该文件即将印发,其主要内容为,辽宁省境内高速公路将继续实行4项原有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并将实行2项新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届时,物流企业经进一步降本增效,全省高速公路网运行效率也将进一步提升。
今年6月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了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6类差异化收费政策。我省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路网差异化政策调研、流量调查和数据精算分析,结合我省高速公路路网结构、路网资源及运行特点,借鉴外省经验,制定了适合辽宁实际情况的落实方案。
《方案》明确,我省已经实行实施的3类4项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实施。分别为:对省内外办理我省高速公路月票卡的客运班车通行费6.5折、5类(轴)货车通行费9.5折;对办理高速公路ETC卡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通行费6.5折;对辽A籍9座及以下且出入口均为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25个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方案》公布了我省拟实施的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政策2项,分别是6类(轴)货车差异化收费、大件车辆差异化收费。具体来说,我省对6类(轴)货车实施8.7折通行费优惠,对6轴以上货车(大件车)以6轴货车计费转换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线,在转换标准增加1.35元/车公里基础上实施3.3折通行费优惠,以增加20轴线封顶。
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主要要是在维持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收费。旨在发挥高速公路畅捷优势为企业降本增效。在9月20日前,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将完成进行升级与调试。9月底前全省范围内稳步启动差异化收费政策。
记者:孙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