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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刘兴旺、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陈阳、实习生肖瑶报道:日前,南昌消费者胡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在小红书平台购买的咖啡壶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却被商家及小红书客服以使用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款。
胡女士称,她经常在小红书平台购物,但第一次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商家。胡女士告诉记者,7月24日,她在小红书平台购买了一个三代双阀摩卡壶,花费199元。到货之后,她试用了两次发现,咖啡壶出现漏水及出液非常慢的情况,体验感非常不好。于是,她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谁知商家以使用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款。
胡女士称,后来小红书客服介入,同样以使用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8月9日,一名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士对记者表示,咖啡壶属于三包商品范畴,在线上购买的可以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部分细则落实难的现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关于退货,商家的以下4种行为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1.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企查查显示,小红书隶属于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法定代表人为曾秀莲。
小红书宣称是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平台和消费决策入口,致力于让全世界的好生活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