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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武娜 通讯员 傅华)为了减轻购房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自7月25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申请对象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其名下具有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按月偿还商贷本息,且无尚未结清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商贷业务。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包含按月提取还商贷和大额提取还商贷。按月提取还商贷是指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每月应正常偿还商贷所需资金,既可按月提取也可跳月提取,但每个缴存人每日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大额提取还商贷是指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除每月应正常偿还商贷之外大额提前还款的资金。一笔大额还款,每个缴存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且需在大额还款的1年内办理,夫妻双方均提取的需同时一次性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客户办理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登记后,可线上逐月、跳月自主灵活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不需要提交任何提取资料,“秒办、秒批、秒到账”。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