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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乎未来,关乎龙江现代化建设全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抓能力作风建设,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以更高目标、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黑龙江省是优化营商环境进步最明显的5个省份之一,营商环境质效进一步提升。年初以来,全省聚焦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强化工作举措、注重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自身存在的一些短板。近期,黑龙江省工商联部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反映,少数部门在服务企业时“用力过大”,存在重复准备台账、总结汇报和扎堆调研、重复检查等问题,企业日常工作秩序被打乱;一些部门的问卷调查、涉企报表一定程度上存在反复、无效填报现象,导致有的企业需要设立专门岗位和人员完成这些填报工作;还有少数部门选派联络员下到企业一线,本意是提升服务时效和质量,但提出的建议或要求却变成了企业压力。这样的事例虽然不多,但显露的苗头却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注意提升服务效果,真正做到“有事上门、无事不扰”“只帮忙、不添乱”。
对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指出的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解决过频过繁问题,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转变服务理念,减少过多干预。建议积极营造标准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推行“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深化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政企交往需要给彼此留出足够的自主空间,减少打扰企业时间,尽可能减少以指导为名的过多干预。有关部门要持续提升为企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转变服务理念,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畅通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及时帮助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市场营销、流动资金等问题,提振企业信心。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优化调研方式。建议有关部门一方面要聚焦民营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另一方面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针对性,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增效。比如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对各部门的调研需求进行汇总和整合,清晰界定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预期成果,避免重复调研;优化调研方式,提前收集分析企业信息,采用问卷调查、网络会议等形式,提高调研效率;加大政策宣传推送力度,更广泛地倾听民营企业家心声,邀请其参与政策制定,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及时向企业反馈调研结果和改进建议,建立成果共享机制,让各部门共享数据和结论。坚持以“数跑龙江”为引领,叫响“六最”特色营商品牌,持续推行“线上办”、“掌上办”,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切实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有关部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温度。
三是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体现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奖励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探索制定正负面清单,让民企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受到同等重视。在把握好“亲清”政商关系前提下,要勇于体现担当和作为,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把服务民企作为“分内事”,站在企业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问题,针对民企诉求,“不为不办找理由,多为能办想办法”,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决不能只监管不服务。
四是打造清朗网络环境,做好宣传引导。网络舆论环境是营商环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民营企业来说,除了政策、资金支持外,良好的网络舆情环境同样重要。近年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一直是网络上的高热话题,造谣传谣、恶意炒作等不良现象时有出现,使得一些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受到侵权信息乱象伤害,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依法打击网络谣言,采取及时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更加有效的舆情引导机制和危机处理协作机制,引导舆论正确看待民营企业,旗帜鲜明地为企业撑腰打气;定期选取创新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推广,讲好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弘扬企业家精神,形成关心、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者沙育超,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一级巡视员、直属商会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