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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7月28日电(王秀芳)7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来,贵州省医保局便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认真开展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为充分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贵州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建立了贵州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破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支付方式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同时,建立由医保、医疗、信息、统计等专家与高校科研人员共同组成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今年已举办3场全省性业务能力培训,培训近2万人次,切实提高了医保经办人员、医务人员的认识和业务经办能力。目前,贵州10个医保统筹区已全面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此外,贵州还以临床路径规范为基点,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进行分类、定价、支付,不断提高诊疗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符合病种特征的分类考核机制,将CMI值、权重(费率)、医院等级系数等指标纳入DRG/DIP考核体系,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新技术开展。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增强医务人员自觉控制成本意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目前,主动参与改革的大部分医疗机构CMI值、医院病案质量、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指标均有所提升,次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药耗占比等均有所降低。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对医保结算清单和病案首页填写、病程记录、手术记录等内容编码,实施事前审核,确保病历合理入组。以智能审核监控为抓手,采取系统审核、人工复核、实地核查等模式,对DRG/DIP付费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全病组事中审核监管,不断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
在DRG/DIP政策框架范围内,将住院中医优势病种融入改革,予以分值系数倾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按床日付费改革、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执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结合药品、耗材集采后价格下降情况,适当调整DRG/DIP疾病权重,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提升医务性收入,政策叠加效应初显。
“以六盘水市为例,DRG改革以来,住院总费用和基金支出增长率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有效提升了基金使用效率。”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昭林表示,2021年六盘水市和遵义市成为全国32个DRG/DIP改革示范城市之一,基本形成了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格局。下步工作中,贵州将持续深化改革,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医保统筹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2025年底,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