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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马艳玲)7月2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甘肃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印发,《方案》提出,2025—2030年,全省建设幸福河湖127条(段、个),2030年底基本构建“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体系。
《方案》基于甘肃河湖特点、资源禀赋和治理保护任务实际,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着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出五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在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方面,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开展山洪沟防洪治理,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监测站点,在重点河流增设自动化监测感知设备。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方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入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大力开展城乡节水降损,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幸福河湖年度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重点推进河西内陆河、中部沿黄河、陇中陇东黄土高原、甘南高原黄河上游和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五大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渔业资源保护。
在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方面,推进水域岸线保护与修复,滚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对受损无堤防河段进行生态修复,对“硬化、白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建设亲水绿色生态廊道。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肥”。强化水污染防治,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执行浓度和总量“双控”,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到2030年,幸福河湖水质稳定Ⅲ类及以上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码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治理,将兰州、白银、临夏、陇南四市(州)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体系。
在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方面,深化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培育“河湖+”融合产业,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依托区域河湖资源,打造“河湖+”融合产业。“河湖+生态旅游”,结合地方特色开发滨水生态旅游产品,整合资源打造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将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旅游经济价值;“河湖+特色种养”,鼓励发展特色种养业,设立产业园区延长产业链,实现特色农牧产品增值与生态保护双赢;“河湖+医养康养”,依托温泉等水资源,打造集旅游观光、温泉养生、旅居养老、医养康养为一体的产业集群。
在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方面,保护传承陇原水文化,深度融合黄河文化、丝路文化等地域文化,推进水利遗产保护传承和评价。制定省级水利遗产认定管理办法,推动泾河“百里石窟长廊”等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水利遗产和重大水利工程文化底蕴,推动水利展示馆、陈列馆、博物馆、河湖长制主题公园、水情教育基地等水文化载体建设。
甘肃省从五方面入手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
实现河湖清洁美丽
推进水域岸线保护与修复,将兰州等四市(州)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纳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体系。
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河湖+”融合产业,打造产业集群。
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
深入挖掘水利遗产和重大水利工程文化底蕴,推动水文化载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