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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面临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的广州莲香楼,最终“过关”——近日,商务部发布《关于“附条件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整改结果的公示》,广州市莲香楼复核整改通过。这意味着广州莲香楼暂时保住“中华老字号”称号。
同时,针对使用“莲香楼”中华老字号宣传的纠纷,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作出判决:广州百莲公司和广州莲楼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行为,并支付广州市莲香楼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莲香楼中华老字号复核通过
搁置争议,保住中华老字号
2023年,商务部等5部门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莲香楼”)的“莲香楼”品牌被列入“附条件通过”名单,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要求,将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消息公布后,引起外界一片哗然,人们纷纷对广州这一老字号深感可惜。
据悉,当时广州市莲香楼复核不通过,原由为“申报主体及商标使用权均有争议”。最后双方同意搁置争议,广州市莲香楼公司获得授权书,2024年3月,广州市莲香楼公司如期向商务部提交了复核申请。
莲香楼有着百年历史
2025年5月,商务部发布《关于“附条件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整改结果的公示》,广州市莲香楼复核整改通过。
“我们也希望发扬‘中华老字号’的光荣传统,为老字号焕发新彩。”广州市莲香楼公司负责人何嘉盈说。据悉,目前广州市莲香楼除了在上下九步行街的老店外,还在番禺区沙湾镇开设了新店,除了装修上古色古香充满岭南文化特色,还保留了很多广州传统名菜,受到不少街坊的追捧。
商标“一女二嫁”
“中华老字号”归属广州市莲香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引起了外界关注,广州市莲香楼公司起诉广州莲楼公司和广州百莲公司等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广州莲香楼公司权益,立即停止使用“中华老字号”“始创于1889”等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由于“莲香楼”商标“一女二嫁”的情况,广州市莲香楼公司、广州莲楼公司和广州百莲公司都拥有“莲香楼”的商标授权。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多个不同企业主体经营的“莲香楼”品牌,市区多处也有新开张的莲香楼食肆,但事实上并不是广州市莲香楼公司所开设,广州市莲香楼公司也否认其他企业主体经营新张的莲香楼食肆和销售产品与其有关。“一些打着‘莲香楼’品牌的月饼或者点心,事实上不是来自正宗的百年老字号莲香楼,甚至一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口味变差,消费者也来投诉,让我们正宗莲香楼品牌蒙冤。”何嘉盈说。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6月30日的判决,广州百莲公司和广州莲楼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行为,并支付广州市莲香楼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美团平台中被告广州莲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广州百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涉案宣传标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理念,取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具有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经济文化价值。一般而言,中华老字号企业依法拥有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和注册商标。但本案中,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中华老字号“莲香楼”字号权益与商标专用权分属于莲香楼公司与老字号公司,“莲香楼”字号承载了中华老字号“莲香楼”的历史传承。所以,百莲公司、莲楼公司虽获得老字号公司授予“莲香楼”商标的普通许可,有权在餐饮茶楼服务上使用“莲香楼”商标,但在未获得莲香楼公司字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表明其主体具有百年历史的宣传语。
具体而言,百莲公司、莲楼公司不能在商业宣传过程中,宣称其为“中华老字号”“始创于SINCE一八八九1889”“百年莲香”“百年经典”“莲蓉第一家”“百年老字号”“百年传承”“百年广府菜的传承人,广府百年匠心技艺”“今莲香楼,百年传承,后莲香楼,传承百年”“百年创奇味一粒香莲子”“莲蓉餅家·遐迩驰名”“莲香百载”等,上述与主体具有百年历史相关的宣传语会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为具有百年历史的莲香楼公司,该行为已经构成虚假的商业宣传,损害莲香楼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广东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教授温旭表示,根据该判决,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莲香楼”的商标,但就不能再使用“中华老字号”“始创于SINCE一八八九1889”“百年莲香”“百年经典”等相关宣传语。
“日后消费者要辨认正宗百年‘莲香楼’品牌产品,可以观察包装盒上有否中华老字号的标志、百年莲香、百年经典和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出品等标志。”何嘉盈说。
据悉,目前一审判决仍处于上诉有效期,广州市莲香楼公司计划提出上诉,追讨对方两公司使用“莲香楼字号权”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