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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 何凡)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福州市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争取到202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4亿元。该项目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政策调整后,我省地表水投向唯一一个获得中央补助的项目。
2025年以来,福州市立足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实际,紧扣中央资金支持方向,聚焦闽江城区段、敖江流域、龙江流域三大核心流域,统筹谋划总投资6.02亿元的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覆盖仓山、马尾、福清、连江、罗源五个县(市)区。项目围绕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四大关键领域,生成8项重点治理工程,构建起源头管控、过程治理、生态修复、长效运维一体推进的全流域系统治理格局。
此次中央资金落地,为福州市系统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深化碧水保卫战,全域建设美丽河湖提供坚实资金支撑。下一步,福州市将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动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