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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 赋能高质量发展
厦门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高质量立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本报记者 蔡绵绵 张珺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厦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到高质量立法实践全过程,充分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通过建章立制固化发展成果、保障长远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立法实绩。
回应企业期盼
以制度供给厚植营商沃土
“要把正确政绩观树起来、践行好,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厦门积极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主动对接产业所需、企业所盼,以更加精准的制度供给破解高质量发展瓶颈。
厦门创新采用立法专班模式,整合市人大、发改、司法等12家单位力量,统筹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起草。专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集36家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亮点,回收700余份调查问卷,并深入代表性民企面对面倾听诉求,在充分吸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保法规草案按序时进度高质量推进审议。
与此同时,厦门持续推进个人破产保护条例的实施与配套机制建设。这部聚焦“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现实困境的法规,创新构建了信用修复、遗产破产、夫妻共同破产等多项特色制度,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依法退出、重新出发的法治路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有3件个人破产案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个人破产制度正稳步从立法文本走向司法实践。
厦门努力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制度设计上深耕细作,通过生动的立法实践切实回应企业需求,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紧扣民生关切
以法治温度保障民生福祉
“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厦门将为民造福理念贯穿立法始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发力,将法治温度浸润于诸多民生细节。
上半年出台的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聚焦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空间盘活、用地保障、智慧服务等堵点难点进行制度设计,以“废旧立新”的立法安排总结提升实践经验,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普及化、均等化,助力全民健身战略落地落实。
同步修订的建筑条例,积极应对建筑业深刻变革的新形势,推动智能建造赋能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筑牢建筑活动安全监管底线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件件解民忧、暖民心的法规相继出台,清晰传递出“政绩不在于纸面数字,而在于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的价值取向。
守护绿水青山
以久久为功涵养生态家底
“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厦门始终将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高颜值生态。
厦门注重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正在推进的海洋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立法,将筼筜湖综合治理经验进一步推广,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行政管控迈向法治化保护。在此基础上,厦门主动对接国家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要求,同步推进相关领域立法的修订完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有法可依”向“依法严管”纵深迈进。
从筼筜湖综合治理到海洋生态保护,从垃圾分类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厦门用立法实践表明:政绩不只是眼前的高楼大厦,更是留给子孙后代的碧海蓝天。
布局前沿领域
以法治创新抢占发展先机
“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厦门着眼长远竞争力,以法治创新抢占发展先机,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在生物经济新赛道,厦门出台细胞产业促进规定,采用“小切口”精准立法模式,围绕产业布局、创新转化、要素保障、安全监管开展制度设计,为细胞产业创新发展划定“跑道”、明确“规则”。
面向人工智能新赛道,厦门以前瞻性战略眼光布局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将围绕算力、算法、数据三大关键底座作出系统安排,明确统筹智能算力供给体系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全域场景赋能,既在具身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完善配套制度,同时也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严守科技伦理与数据安全红线。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内在契合、相辅相成。未来,厦门将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将正确政绩观作为检验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尺,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在法治轨道上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厦门答卷,为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