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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近日,《漳州市支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该《措施》旨在推动漳州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中国食品名城”品牌竞争力,实施期限为2026—2028年度。
我市于2022年印发实施的支持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现已到期。新《措施》的出台,在延续该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争优年”活动部署,聚焦企业发展核心需求,切实回应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针对性提出“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企业质量提升”“鼓励开拓市场”“支持打造品牌名城”“加强人才培育”“加强配送设施建设”等六方面内容,确保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鼓励创新发展方面,包含“鼓励平台专项服务”“鼓励企业创新提升”两条措施。“鼓励平台专项服务”对为我市食品企业提供服务的产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或单位,年度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0家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给予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数不少于50家的,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创新提升”则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食品企业经营管理、精益生产等辅导服务。
鼓励企业质量提升方面,包含“支持认证体系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服务”两条措施。“支持认证体系建设”将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培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辅导和培训食品企业,助力企业质量提升。“强化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食品中小微企业提供型式试验和数字化标签合规审核支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鼓励开拓市场方面,包含“鼓励参加推介活动”“鼓励建设海外展示中心”“支持企业参展”三条措施。“鼓励参加推介活动”对举办产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等活动的企业,按活动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建设海外展示中心”对赴海外建设食品展示中心的食品企业,按搭建费用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按首年租金及运营维护费用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参展”对参加国内外展会的食品企业,以9平方米为基本单元,按展位费的实际支出给予奖励。参加国内展会(不含漳州市内),以标准展位、特装展位形式参展的,每个基本单元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2.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在单个展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全年展位费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参加由我市组织或重点推荐的境外展会,每个基本单元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对列入“漳州味·世界行”活动的企业每场展会再增加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全年展位费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在支持打造品牌名城方面,支持举办食品博览会、糖酒商品交易会专场活动;对冻干食品、宠物食品、适老食品、功能性食品等细分领域产业对接活动,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80万元资金奖励。
在加强人才培育方面,支持食品企业联动高校开设人才定制班,对企业每吸纳一名定制班学生,给予企业1万元培养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在加强配送设施建设方面,对新建、改造以服务食品企业为主的邮件快件分拣中心,按1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不含)以下、2万平方米以上(含)4万平方米(不含)以下、4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寄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