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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水利厅发布2025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奖励县(市、区)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24日。泉州市永春县、晋江市,南平市浦城县、建瓯市,龙岩市连城县、永定区,福州市福清市、连江县,漳州市龙文区、龙海区等10个县(市、区)入围,将各获省级财政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
此次入围各县(市、区)2025年度考核获优,亮点纷呈。永春县建立全国首个河湖类生态产品交易平台,2026年东溪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8000万元;泉州晋江市首推“流域河长制林长制主题公园”,创新河林协同治理模式;福清市打造全省首个县级市水权交易平台,创新“取水权存储银行”机制,推出“水脉融易贷”取水权质押融资产品;连江县深度融入福州市全域治水,结合本地特色对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展开探索;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入选全国首批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并高分通过评估,全区构建"数字+物业+全民"立体化管护体系;龙海区协同推进"123+N"多维治水模式,持续提升流域水质;南平市浦城县、建瓯市立足南平全域优质水生态本底(2025年南平市51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82个小流域断面、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Ⅰ—Ⅱ类标准),持续深化“巡河交水”机制,筑牢闽江上游水质防线;龙岩市连城县、永定区深度融入水权改革大局,持续探索水权交易、水金融新形式。
福建省河长办表示,希望受到激励和奖励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建设幸福河湖的新征程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未入选的其他地区要找差距、补短板,深化激励制度应用,在全省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氛围,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2023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省财政厅每年设立1000万元奖励资金,对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每县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有效调动了各市县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积极性。
随着正向激励机制的影响深化,福建河湖治理模式正从“单点突破”向“全域升级”演进,责任体系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创新实践从“地方探索”到“全国样板”跃升。福建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河长办将持续推广地方优秀经验做法,为全国河湖长制创新、河湖治理贡献“福建方案”。(何金月宋婧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