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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艳)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向全国推广新一批41条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举措,其中包括厦门17条。
加上此前全国推广的29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以来,累计有46项“厦门经验”走向全国。
此次推广的厦门17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举措,含金量高、成色足,覆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等方面。
开放是厦门的城市基因,厦门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如,创新内外贸一体化衔接服务机制,打通内外贸衔接的准入、标准、认证等关键堵点,帮助企业实现内外贸“无缝切换”;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全面整合海上运输业务,提升港口通关效率;畅通大型集装箱式储能电柜常态化出口渠道,实现储能产品常态化、规模化、安全化出运;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航运经营主体贸易往来更加便利高效。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厦门坚持以场景创新带动产业和科技创新,持续增强要素保障。如,推行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可视同利润加回,年度增量部分加回比例提高至150%;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审批机制,实行综合评价出让、带设计方案出让、混合产业用地出让;建立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管理体系,探索共有海域使用权登记,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转变;加强大学生就业保障,打造从“求职免费一张床”,到“就业5折一间屋”,再到“安家4.5折一套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厦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如,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63项基本公共事项实行常态化、均等化供给;构建重点人群医保参保机制,新生儿、学生、新就业群体、困难群体参保实现“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实施市场监管服务领域“一件事”集成改革,11个部门实行“证照联办联销”,87个高频服务事项整合为15个覆盖经营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集成服务。
这些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充分彰显厦门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改革担当,为破解厦门新发展阶段的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出新路径、注入了新动能。
下一步,厦门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塑造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