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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珺 通讯员 黄雪君)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这些群众和企业深恶痛绝的执法乱象,被明确列为厦门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整治对象。
近日,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印发实施《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四乱”现象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并同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持续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为确保监督落到实处,《意见》配套建立多项工作机制。在投诉举报层面,推动主要执法部门设立企业联系点、引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执法问题,实行“精准督办、限期整改、及时反馈”。在数字监督层面,依托“闽执法”平台推行涉企执法全流程在线留痕,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制度,力求从源头压减随意检查空间。在结果运用层面,将执法质量和监督整改成效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并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启动约谈通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