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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出台《进一步推进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盘活河湖生态资源,规范水域岸线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推进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方案》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无权属争议或管辖异议的可开发利用区域。其中引入“交易出让”模式,由出让方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竞买人公开竞买,以最高应价确定水域岸线空间资源使用权。竞得人需依规申请生态价值转化区域的设置和利用许可,竞得的岸线空间可用于开发岸线整治修复、亲水休闲、文体旅游、生态渔业等准入清单内的绿色业态。
出让方为县(市、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资源评估、计划编制、交易组织及履约监管全流程工作,并对严重违规行为具有提前终止使用权、追偿损失的监督处罚权,形成“规范引领、公开交易、协同监管”的闭环管理。
为确保机制有效运行,《方案》明确交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发展。实施过程中,河长办、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8个部门将强化联动监管,并建立年度核查、期满恢复、安全责任等制度,确保生态安全与公共利益。
该方案试行期两年,期间将根据实践反馈持续优化。《方案》的出台,旨在破解水域岸线“闲置难用”困境,让沉睡资源变活化资产,为各地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福州样本”。(宋婧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