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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黄宝琴
金秋时节,三明群山依然苍翠,广袤林海在层峦叠嶂间翻涌着碧浪,铺展出一幅绿色的生态画卷。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三明以2718万亩森林面积、77.12%的森林覆盖率雄踞全国前列,连续4年蝉联“中国绿都”榜首。
这抹醉人的生态底色,离不开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护航。近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理念融入履职实践,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问效,为守护闽西北生态屏障凝聚起坚实的人大力量,奋力书写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三明答卷”。
竹链赋能,聚焦兴竹强产业
林农因竹而富,企业因竹而强,生态因竹而美。
三明市作为全国首个林业产业基地、福建省重要的竹木加工基地,竹木资源丰富,竹木加工产业基础扎实。为加快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我市将竹木产业链列入市11条特色产业链之一,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兼任竹木产业链挂钩市领导,成立竹木产业链工作专班,具体推动竹木产业发展。
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先后带领调研组10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竹木产业链工作调研,并多次召开竹木产业链工作汇报会、推进会,协调推动我市竹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做实做优竹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文章。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竹山流转、竹山资源经营规模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竹加工园区建设、竹科技创新发展等内容,通过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与企业家座谈、现场察看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面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政府部门、生产企业、基层农户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使调研更接地气、更好反映民意、更加富有成效。
基于调研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报送了《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提出要充分发挥林改机制优势,鼓励竹农以竹山入股、托管、租赁、流转等多种方式,组建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要注重竹产业区域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培育良性竞争的健康产业环境,打造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竹产业集群……这些建议为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推动《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竹木产业链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出台,有力促进三明竹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我市从竹资源大市向竹产业强市加速迈进。
一个个务实举措的落地见效,正转化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近年来,我市坚持全竹利用、全链推动的发展路径,着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胜势——截至今年8月,全市共有竹林467万亩,其中丰产竹林220万亩,毛竹储量达6.3亿株,实现年产毛竹材1.7亿根、竹笋85万吨;全市实现竹木产业链总产值471亿元、比增3.75%;竹产业产值228亿元,比增7.4%。
精准施策
聚焦护林强监督
全面推行林长制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抓手。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三明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出台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三明市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林长制体系,设立四级林长4438名,全面构建起林长履职尽责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好绿色生态牌,市人大常委会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聚焦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以“实地走访+座谈研讨”方式开展专题调研,全方位“把脉”林长制工作。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永安、大田等县(市、区),详细了解当前我市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等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4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关于三明市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林长制工作整体合力不足、森林资源培育不足、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强化部门联动、补齐短板弱项、夯实要素保障、做优林下经济等四个方面12条审议意见,加快推进三明林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已完成植树造林15.66万亩,占任务数的103.6%。森林抚育44万亩,占任务数的80.73%,封山育林17.8万亩,占任务数的97.88%;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3.9万亩,实现总产值123.4亿元,全市累计经营面积达484.6万亩,带动20余万农民参与经营……这些数字不仅是绿色发展的生动注脚,更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交出的优异答卷。
法治领航
聚焦治林筑屏障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新修订的森林法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为森林、林木和林地构筑起法治保护防线。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在我市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聚焦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专题询问的形式,让11个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并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与利用建议的报告》报送市委。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要求,逐条逐项办理。
近三年,市县两级共召开林长会议369次,发布林长令39份,巡林519次,作出指示批示626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353个。
制定《关于加强林长制运行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创新林长巡林“三巡三督三落实”、林长述职、“林长+”司法护航等机制,推动形成闭环增效的工作格局。
全市每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聘用生态护林员2300多名,为全市林业站配备无人机,实现精准巡林、智慧护林,巡护效率提升75%。
……
随着一个个审议意见从“纸上”落到“地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设意见正渐渐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为三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绿色发展道路上,市人大常委会正以法治为笔、监督为墨,在闽西北生态版图上勾勒更富活力的绿色图景,让“中国绿都”的金字招牌在法治护航中愈发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