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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记者昨日获悉,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6件、市政府规章69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9件,近100万字,将于5月15日在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的官方网站同时公布。届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阅、检索和下载。
市司法局以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案例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随身查等三项措施为着力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大连“两先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晒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随身查。除了集中公布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市司法局对2021年公布的《大连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汇编涵盖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6件、市政府规章69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9件,近100万字,将于5月15日“政务公开日”在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的官方网站同时公布。
“敲黑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标尺。为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我市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旨在通过案例对制定机关和起草单位在行政规范文件制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与纠正,风险预警,从源头上防止出台违法和明显不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已发布4批8个案例,取得良好实际效果。
“依法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我市出台实施的《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管理,从制定、备案、评估和清理各环节作出详细规定,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建设。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主体责任,解决制定主体不适格问题;明确向社会征求意见、向企业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性要求,确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为不断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成果,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市已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