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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大连4月15日电(记者蔡拥军、张博群)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大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举报人,最高奖励30万元。
据介绍,此举旨在鼓励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举报人可通过“12345”热线电话,或者以书信、走访等方式举报。
办法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实际查实的举报案件类型、违法事实及隐患的严重程度予以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办法还对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如存在对实名举报置之不理;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惩处;帮助被举报单位打击、报复举报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