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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9月曝光17起典型违法案件后,10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公布12起食用农产品违法典型案例,聚焦进销货记录缺失、检测数据造假、违规使用“生鲜灯”、农残超标四类突出问题,通过以案释法、从严整治,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8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压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七个一律”的通告》(以下简称“七个一律”监管措施)正式实施。
两个月来,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专题培训、跨区交叉检查、常态化巡查督导,全方位压实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双重责任。累计开展宣传培训390次,组织签订承诺书6882份,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567件,其中涉及销售者478件,涉及市场开办者89件,“一案双查”32件,张贴公示不合格信息165批次,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整治过程中,多数市场主体主动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更新合规设备、规范经营行为,但仍有少数市场主体心存侥幸、违规经营。本次曝光的12起案例,精准直击当前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痛点难点。
针对进销货记录缺失问题,执法部门落实“一案双查”,既追责销售商户,也问责市场开办方。江津、巴南、北碚多地查处商户未索证索票、未建立销售记录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经营主体依法罚款、警告,同步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入场查验、日常监管主体责任,筑牢食品溯源底线。
在检测监管领域,潼南区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因未按规定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伪造快速检测数据被立案调查。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违规使用“生鲜灯”乱象,本次通报的多起案例形成鲜明监管导向。两江新区、大足区市场开办方主动排查上报场内违规商户,积极履职,执法部门分别对其商户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而江津、沙坪坝等地市场开办方履职缺位、失察不报,被同步追责、立案调查;南川区一商户屡改屡犯、持续违规,被依法罚款。
此外,针对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江津、万州、彭水三地查处多起农残、二氧化硫超标案件,对违规商户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并严格落实“张贴到户”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公开不合格产品信息30天,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让经营主体常怀敬畏之心。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进销货台账、检验检测、合规经营、进货查验是食用农产品经营的法定底线,市场开办方与销售者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侥幸心理。同时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全力营造安全、规范、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向诗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