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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及迭代实施“两上两下”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和部门协同性,实现选址更科学、部门联动更高效、数据共享更畅通、审核流程更闭环。
迭代优化后的“两上两下”审核流程更加清晰闭环。“一上”即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选址工作,在“巴渝良田”上完成选址图斑质检,会同相关部门在线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市级;“一下”即市农业农村委对通过联合审查的选址图斑进行复核;“二上”即复核通过后,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完成初步设计、联合评审、项目立项审批、储备等工作,编制实施计划,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二下”即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国家有关建设任务,核准项目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在选址要求方面,《通知》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为优先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三类,实行分类管控。
其中,优先建设区域包括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已纳入市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重点整治区域、渝西及长垫梁地区、平坝浅丘区、具备条件的已建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粮食高产及增产潜力大的区域等,需满足地块相对集中连片、水源有保障、灌排骨干工程较完备、权属清晰、地类合规、群众支持等要求。
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脆弱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大遗址保护范围、内陆滩涂、蓄滞洪区等不稳定区域。
禁止建设区域则包括非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林地及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牧区域、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
此外,在责任分工上,《通知》还明确了市级、区县、乡镇三个层面的职责。比如市级层面,市农业农村委牵头指导区县开展选址、评审及立项阶段上图入库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定期推送最新数据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文/记者 赵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