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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2027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办法》要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针对退役军人的“高职专项类”三类。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其中,普通类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中职类和高职专项类均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各相关高校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本校主管部门核定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报送市教委(主管部门为市教委的直接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各相关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有关信息。
另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