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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公安部在重庆组织召开长江上中游公安机关生态警务协作工作会议。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9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齐聚重庆南川,携手构建“资源互济、打防互援、治理互通”的生态警务一体化新模式,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
据了解,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党中央擘画实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10周年。各地公安机关立足长江中上游区位特点和生态资源禀赋,大力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完善构建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四动”工作格局,扎实抓好“打防治服”各项措施,有力服务保障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推进长江保护、护航高质量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公安机关自觉将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融入长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局,依法严打污染环境、危害野生动植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突出犯罪,差异化打造多类型生态警务模式,构建警民联动、共建共享的风险防护网。同时,深化区域协同,加强联合会商、联动执法、资源共享,构建立体化、多维度、多层圈生态防护机制;做实协同共治,深化部门与司法协作,走好群众路线,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局面。
会上,9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流了经验做法,共同签订《长江上中游公安机关生态警务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省、市、县(区)三级贯通、七维联动的协作体系,为共护一江碧水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和机制支撑。
与会9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共同倡议,建立更加紧密的共享机制,打造跨区域生态警务信息共享平台;构建更加高效的协作体系,健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联巡、联防、联治”模式;开展更加深入的源头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无缝衔接;实施更加常态的资源互助,加强生态警务专业人才库建设,健全应急处突装备跨区域调度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守护”的良好局面。
(文/记者 周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