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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首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于当日起施行。条例已于3月25日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共七章六十一条,以法治手段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堵点难点,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发布会现场。李心恬摄
发布会介绍,截至2025年底,重庆市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达378.95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的97.87%,吸纳城镇新增就业占比89.3%,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61.6%,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针对公平竞争、投融资、创新发展、权益保护等薄弱环节,条例将本地成熟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细化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条例紧扣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突出多项制度创新与务实举措。在公平竞争方面,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严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设置所有制歧视等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针对融资难题,条例构建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严禁金融机构违规附加担保要求,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同时,条例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与数智化转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在权益保护与政务服务上,条例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长效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与涉企异地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明确不得超权限、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条例还强化诚信政府建设,要求政府部门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与合同约定,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政企沟通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筑牢后盾。(图/文 李心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