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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一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西南政法大学,并在庭后开展现场答疑、反诈宣传等系列活动,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看得见、听得懂、记得牢的“零距离”法治公开课。
法治公开课现场。渝中区人民法院供图
2025年9月,被告人朱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受上家的安排冒充U币承兑商,以U币交易为名义,从上游诈骗犯罪被害人处收取被诈骗资金后放到指定地点交付给上家。经查,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朱某通过上述模式帮助上家收取、转移犯罪资金共计25.24万元。
庭审现场,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审判流程环环相扣,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序开展。最终,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对被告人朱某的违法所得二千一百元依法予以追缴。
“明知和应当知道如何区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与诈骗罪如何区分?”“本案被告为何被认定为从犯?”庭审结束后,一场“趁热打铁”的普法宣讲随即展开。审判法官分别以此次审理的案件为鲜活教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详尽回应。
随后,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托5G“车载便民法庭”这一普法阵地,联合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在校园内为师生开展了一场反诈专题宣讲。
此次活动,是渝中区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深化院校法治共建的生动实践。渝中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院校合作,用司法力量护航校园成长。(唐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