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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12个县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据悉,《通知》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等方面对政策补贴的经办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对在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域内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1000元/人/月、硕士学历2000元/人/月、博士学历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最高可分别获得3.6万元、7.2万元和10.8万元的补贴资金,且补贴直达个人,方便快捷,进一步提高毕业生们的政策获得感。
《通知》明确,申请人需在重庆市12个县企业就业参保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通过“渝快办”平台“渝悦·就业”应用提出个人申请,完善个人账户信息。补贴对象认定工作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肖依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