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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行动启动仪式同步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广场举行。
据悉,《条例》针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智慧停车建设等方面,以及道路违法停车执法、收费泊位、免费停车时间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停车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厘清了过去权责不清的问题。”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车行道与人行道是由不同的部门在执法,《条例》施行后道路违法停车将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针对停车资源不足、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停车管理效能;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针对群众反映较突出的“入场即收费”“停车支付流程长广告多”等问题,《条例》也创新提出了多项便民举措:停车场的管理者或者信息服务企业应当简化支付程序,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影响支付时长的程序,不得利用停车费支付系统收集与收费无关的信息,不得违法将信息提供给其他主体;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十五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中,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启动仪式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邀请市民朋友持续关注“城市治理我建言”金点子征集活动,为智慧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据悉,“城市治理我建言”金点子征集活动已开展半年,目前已收到600余条建言,从破解停车难到优化社区环境,市民智慧正转化为治理实效。为促进活动长效开展,每季度评选10条“季度金点子”,奖金各1000元;年底优中选优,增设年度奖。即日起,关注“重庆城市治理”微信公众号,即可一键提交建言。(肖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