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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督察,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4月24日,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刘迎春和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陪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处长代茂利一行前往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区中医院、先锋卫生院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置和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督导工作。
检查中,重庆市督查工作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登记、暂存和交接情况,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等进行详细查看;现场向相关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工作组还仔细查阅了各医疗机构的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登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废委托处置合同、医疗污水第三方检测报告及运维台账、医疗废物收运台账等相关资料。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环节各岗位职责,做好日常自查工作,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
下一步,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开展复查,直至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促进医疗机构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督察工作。(文/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