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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市场里踩到塑料袋滑倒摔伤,是谁的责任?重庆一位消费者把菜市场和商贩一起告了,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菜市场经营者和管理方被判赔偿购物者4万余元。
2022年10月18日早上7点过,唐某前往重庆南岸一家菜市场买菜,背着一筐物品行走至刘某的摊位前,没想踩到一个塑料袋,滑倒受伤。
唐某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7天,被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
导致唐某摔倒受伤的塑料袋究竟是谁扔的呢?根据监控显示:当天6点半左右,菜市场清洁工打扫完刘某摊位前的卫生,并拖着垃圾车离开。几分钟后,刘某站在其摊位旁的人行过道上,持续将若干包裹蔬菜的塑料袋扔向地面。后来,前来商场买菜的唐某踩上了塑料袋跌倒。
随后,唐某将刘某和菜市场管理方一起告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作为菜市场摊位的租户,随意将塑料袋扔在地面,而不及时清理,致使唐某滑倒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身负重物行走于菜市场内部时,应负有更多对路面的观察和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菜市场的经营管理方,明知在上午7时左右正是菜市场人流量较大之时,理应对该时间段菜市场的秩序、清洁卫生等尽到更多的管理责任,因其管理上存在疏忽,未及时发现刘某持续向地面扔塑料袋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唐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刘某承担80%的责任,赔偿唐某3.3万余元;菜市场管理方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唐某1.2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菜市场本是保障老百姓基本生活的民生场所,也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菜市场管理者应加强对菜市场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经营场所,以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菜市场经营者则应该遵守管理规则,自觉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经营。
(文/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