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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4月9日,在第25届重庆都市文化旅游节暨城际旅游交易会上,渝中区启动了“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即日起至4月23日,面向全区征集评选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优秀群众文化队伍和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该活动由中共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
大坪文化中心24小时城市书房。渝中区文化旅游委供图
据了解,自2013年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渝中区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大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打造了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培育了一批群众文化队伍,实施了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不断深化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城墙故事会。渝中区文化旅游委供图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激发群众文化活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渝中区将每年开展“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
据主办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以“文化共建 惠民共享”为主题,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网络点赞、专家复审、媒体公示和颁奖等环节,面向渝中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集评选“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和“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
此外,本次活动获奖权益丰厚。活动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或队伍分别予以授牌和证书奖励。获奖单位或队伍于获选当年可向渝中区文旅委申报专项经费补贴用于活动开展。获奖单位或队伍被授权使用“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认定标志。获奖单位或队伍将被优先邀请参加渝中区系列文化活动。
据悉,自渝中区成功创建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因地制宜打造“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依托文图两馆(总馆),与6个地区文化中心(分馆)、79个社区文化室和60个社会服务点,构建覆盖全区、实用高效的“2+6+79+60”四级服务网络,全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群众营造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环境。(记者李宏)
附: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挖掘拓展群众文化资源与活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现拟开展“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评选出“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并予以表彰。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文化共建 惠民共享——“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5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渝中区委宣传部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四、评选类型
(一)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
(三)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
五、申报要求
(一)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近五年来(2016——2020),凡在渝中区范围内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或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品牌均可申报。
(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
近三年来(2018——2020),凡参与渝中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队伍均可申报。
(三)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
近三年来(2018——2020),凡在渝中区范围内成功实施过的、在体制机制、数字建设、文旅融合、服务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案例均可申报。
以上申报主体仅限于渝中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六、活动流程
(一)报名阶段(4月9日至4月23日)
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email protected]。其中,各街道针对各评选类型至少推荐报送2个项目,共计报送6个项目。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15086917473。
(二)初选阶段(4月24日——4月25日)
由活动组委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形成初评意见,筛选出入围单位或队伍参与后续的评选和展播。
(三)网络点赞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的网络专题页面,集中介绍展示初选入围单位或队伍,开启网络点赞。网络点赞在总分中占比20%。
(四)终评阶段(5月1日——5月7日)
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单位进行复审,最终评选结果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点赞情况后,由活动组委会确定。
(五)公示阶段(5月8日——5月12日)
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重庆渝中APP及渝中报上,对“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表彰颁奖(5月中旬)
活动组委会将举办“人文渝中”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典型评选推广活动颁奖典礼,对“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的获奖单位或队伍分别予以授牌和证书奖励。
七、获奖权益
(一)获奖单位或队伍于获选当年可申报专项经费补贴用于活动开展。
(二)获奖单位或队伍被授权使用“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渝中区优秀群众文化队伍”“渝中区优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认定标志。
(三)获奖单位或队伍将被优先邀请参加渝中区系列文化活动。
(四)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获奖单位或队伍进行后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