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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4月9日电 (记者马晨)近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民用机场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北省民航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为河北省深度融入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提供法治保障。
为加快建设和融入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协作,推进三地民用机场协同运行和联合管理,加强安全、运行、服务等标准对接。此外,条例服务保障民用航空发展,对航班延误取消、大面积航班延误应对作出规定,并规定了投诉处理程序;明确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发展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低空经济领域技术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