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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叶建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疫情散发多发、历史极值干旱等超预期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抗旱救灾、安全维稳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企稳向好,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市场活力更大激发,协同发展继续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构想和2023年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一到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上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示范、勇争先”和“五个推进”殷殷嘱托,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着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促进区域协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